轉知衛生福利部之學校/幼兒園/補習班/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。
教育部 函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之學校/幼兒園/補習班/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1份,請依學校(機構)實際狀況修訂內化為適合所需之作業程序,並落實防疫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108年2月25日衛授疾字第1080400104號函(附件)辦理。
二、有關流感防治相關資訊(含本指引)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cdc.gov.tw)專業版/傳染病介紹/第四類法定傳染病/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或下載運用。
三、請本部終身教育司轉知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執行。
正本:各公私立大專校院、本部終身教育司
副本:衛生福利部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之學校/幼兒園/補習班/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1份,請依學校(機構)實際狀況修訂內化為適合所需之作業程序,並落實防疫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108年2月25日衛授疾字第1080400104號函(附件)辦理。
二、有關流感防治相關資訊(含本指引)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cdc.gov.tw)專業版/傳染病介紹/第四類法定傳染病/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或下載運用。
三、請本部終身教育司轉知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執行。
正本:各公私立大專校院、本部終身教育司
副本:衛生福利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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