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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衛生福利部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」第2條、第9條修正發布

教育部 函
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」第2條、第9條,業經該部於本(109)年6月17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1282號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依衛生福利部本年6月17日衛授疾字第1090101285號函(附件)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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